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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关于召开党史学习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6-28

各分党委(党总支):

根据上级有关精神,按照学校建党百年和党史学习教育的相关部署,现就召开党史学习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的工作通知如下:

一、基本要求

各二级党组织要紧扣党史学习教育主题,以党支部为单位,组织党员召开一次专题组织生活会,交流学习体会,查找差距不足。党员围绕三个方面进行盘点、检视。

1.专题学习情况和感悟收获,特别是对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 100 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学习。

2.查找在坚定理想信念、增强历史自觉、弘扬优良传统、加强党性锤炼等方面的差距和不足。

3.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为群众办实事好事和立足岗位、履职尽责等情况。

党组织围绕开展党史学习教育、联系服务党员群众、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方面进行检视。

二、时间要求

2021年8月31日前完成。

三、方法步骤

党支部专题组织生活会重点做好以下三个环节的工作:

1.党支部书记报告半年来党支部工作情况,特别是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情况,通报党支部检视问题情况;党支部班子成员要联系班子存在的问题,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思想和工作摆进去查找不足,进行党性分析,明确整改方向。

2.党员逐一发言,讲收获提高,讲差距不足,开展自我批评和批评,不开展民主评议党员。

3.不折不扣抓好整改落实。会后,党支部针对问题明确整改事项和整改措施、整改时限,纳入下半年工作计划,抓实整改、抓出成效。

四、有关要求

1.各分党委(党总支)要履行好党建主体责任,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认真组织实施,确保各党支部专题组织生活会顺利进行。

2.各党支部要高度重视,支部书记要切实负起责任,充分发挥专题组织生活会的教育载体作用,高质量开展好专题组织生活会,进一步加强党员教育管理。

3.集团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支部的组织生活会,并至少参加和指导1个下级党支部的专题组织生活会。带头参加学习,带头查摆问题,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为广大党员做出表率。

4.各分党委(党总支)可根据工作需要,派人列席所属党支部专题组织生活会,掌握有关情况并进行点评。党史学习教育巡回指导组将根据实际情况采取随机抽查、列席指导、巡听旁听等方式对专题组织生活会进行督促指导。

5.请各二级党组织将党史学习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开展情况(文字和照片)于2021年9月5日前报送公司党委组织部,电子版发至邮箱zzb@zufe.edu.cn ,联系人:费伟平,联系电话:0571-86735798。

 

党委组织部

2021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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